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请校内各部门全面梳理2022年采购需求,有关政府采购的物资、工程及服务内容,如属于下列情况的,请在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申请及申请表。
一、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具体指: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未取得政府采购正式编号的采购或工程项目。此次申请仅作为申请政府采购临时编号使用,不作为项目立项及申请预算的依据。请填写附表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
二、进口设备审批申请。单位所有资金来源设备采购中需要购买进口设备的,请填写附表2《进口设备申请表》并附进口设备论证表、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材料。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 2021年版)的规定进行审核,出具进口设备情况说明,说明本次申请采购的进口产品不属于该文件规定的“全部采购本国产品”的范围,并将按照该文件规定做好配比采购国产产品工作。
三、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是指采购品目挑选正确,但是集市采购平台的货物不能满足单位需要的项目。请填写附表6《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该表中的原因一栏应严格按照模版填写:包括通用标准、需要采购的货物单价超过标准、该货物是用于教学科研的。
四、单一来源项目申请。是指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只有唯一供应商的情形。请填写附表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五、线下采购申请。是指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请填写附表4《线下采购申请表》。
六、以上表格中涉及填写临时采购编号的,由财务处统一填写,各部门无需填写。
请各学院、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调整,并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所有申请表格电子版、纸质申请文件(签字盖章)报送到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填写表格时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逾期概不予以受理。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曹剑炜,联系电话:55273272。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