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暑期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暑期实验室运行安全,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各级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暑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按要求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等物品的有序分类摆放和安全规范管理,务必确保离开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暑期高温、多雨、多雷电,重点关注用电及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溢水等工作,并确保所有应急及预警设备正常运行。
3.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需填写《2022年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1),统计表由学院(实验中心)汇总后于2022年7月8日下班前交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usst.edu.cn)。
4.暑期开放实验室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完成每日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要特别注意酒精、含氯等消毒液的使用及存放安全,避免发生火灾、中毒等事故。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开放实验室做好合理规划、有序使用,合理安排实验室人员的数量,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实验室进出人员登记,做到留痕可追溯。
5.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确保规范使用,存放保管安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爆炸等事故。彻底清理实验室废液、废瓶、固体废物等实验废弃物,及时联系资产处回收处置。暑期工作期间如有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管制类化学品出入库、实验室废液转运等需求,请按照相关业务流程提前联系资产处办理
6.做好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液氮罐的安全管理工作。气体钢瓶须做到直立平稳、安全固定、远离热源、分类放置。不使用的气瓶,关闭阀门。
7.关闭大型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等,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实际需要做好暑期工作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
8.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和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备案及安全评估工作,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给锂电池充电,严禁锂电池过夜充电。禁止学生在无值班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开展实验,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包括加热、烘干、电池性能测试等)。
9.各学院(实验中心)须加强开放实验室巡查管控,对于不符合疫情要求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实验室,要求立整立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实验室,执行封闭管理。
10.暑期工作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根据实验室专业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大小逐级上报。
联系人:王敬鹏
联系电话:55271326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