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深化学校采购报销体系的创新与便捷性,践行“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的核心服务理念,全力推进财务资产各项服务的全面数字化转型,学校由财务处牵头,联合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新建“校内一站式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
采购平台现已整合四家电商自营商品库(京东商城、晨光商城、得力商城、欧菲斯商城),用户通过平台一键下单,系统统一结算,采用全程无纸化、线上化的采购报销模式,用户无需垫资,无需报销,实现项目采购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并且简化验收入库和报销流程,有效提升小额零星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为全校教职工提供“采购报销便利化”优质服务。
经过前期的建设、内部测试和优化,学校将从6月6日起,采购平台进入线上试运行阶段。采购平台将采取分阶段、渐进的原则,目前先行启用办公耗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试运行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适用范围
单价在300元以下、总价不超过1万元的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可以从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温馨提醒:
1. 低值品和设备将于后期陆续上线,目前其采购方式不变。
2.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要求,纳入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如打印纸、碎纸机等)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因此这类货物需在学校资产系统申购并由资产处统一执行采购,不可在采购平台自行下单(横向科研经费除外)。
三、采购流程
简易流程如下:
用户登录信息门户,点击“一站式采购平台”
①选购商品下单并完善经费信息(申购人)→②审批(经费负责人)→③发货(供应商)→④确认收货(申购人)→⑤财务处内部定期统一结算。
详细操作,请见“一站式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四、使用规则
1.关于经费使用:采购平台与财务系统已完成对接,采购申请一旦提交,项目经费即被冻结。
2.关于合同签订:学校与网上商城电商统一签订合同,采购人在采购平台采购时,无需另签合同。
3.关于验收入库:采购材料易耗品的,确认收货后即完成验收,无需另行办理验收手续。
五、违规责任
1.未按经费使用规定进行采购的,将无法办理采购报销结算手续,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2.如出现因采购人个人原因影响学校统一结算的,采购人须承担学校当期账单滞纳金。
六、技术支持与服务
采购平台处于测试运行阶段,希望通过更广泛的师生参与,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体验。对于可能存在的不稳定性或操作不适应等情况,敬请您的谅解,也感谢广大师生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师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财务服务。
如在采购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联系我们的技术支持团队:
1.电话55277387。
2.微信群咨询“财务咨询专员1”和“财务咨询专员2”。
财务处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