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请校内各部门全面梳理2024年下半年采购需求,有关政府采购的物资、工程及服务内容,如属于下列情况的,请在时间节点前按要求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申请及申请表。
一、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具体指: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未取得政府采购正式编号的采购或工程项目。此次申请仅作为申请政府采购临时编号使用,不作为项目立项及申请预算的依据。请填写附表5《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
二、进口设备审批申请。单位所有资金来源设备采购中需要购买进口设备的,请填写附表2《进口设备申请表》并附进口设备论证表、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材料。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 2021年版)的规定进行审核,出具进口设备情况说明,说明本次申请采购的进口产品不属于该文件规定的“全部采购本国产品”的范围,并将按照该文件规定做好配比采购国产产品工作。
三、框架协议(电子集市)转网上超市。是指纳入框架协议(电子集市)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框架协议(电子集市)以外进行采购,应对照《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运行工作方案》(沪财采〔2022〕26号)文件规定,符合小于100万元且属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请填写附表6《退出框架协议采购(电子集市)转网上超市采购申请表》并附说明材料。
四、单一来源项目申请。是指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及以上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只能有唯一供应商的情形。请填写附表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并附专家论证意见和单一来源公示文件。
五、线下采购申请。是指400万以下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请填写附表4《线下采购申请表》。
六、以上表格中涉及填写临时采购编号的,由财务处统一填写,各部门无需填写。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20〕10号),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请各学院、职能部门认真全面梳理采购需求,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政府采购申请表,并于2024年8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所有申请表格电子版、纸质申请文件(签字盖章)报送到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填写表格时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逾期概不予以受理。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国资〔2023〕67号),请各学院、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预留采购份额,对于按照规定应预留而未预留、或未达到预留比例的采购项目,以及将项目预留中小企业调整为不预留等情形,应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论证,按内控制度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财务处,财务处将统一行文上报市教委。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曹剑炜,联系电话:55273272。财务处联系人:孟斯慧,联系电话:55270817.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24年8月19日
附件:上理工-政府采购预算指标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申请表.xls